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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明知假食品而购买,能要求“假一赔十”吗?
来源:郑毅律师
发布时间:2018-09-26
浏览量:874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5日,原告韩某在被告深圳市MC商行购买了6瓶MT酒,价值共计21000元。事后,原告起诉至法院,认为被告售给自己的MT酒系假冒商品,要求退还价款21000元,并按照10倍,即210000元赔偿原告的损失。

本案在庭审时,被告辩称,原告系职业打假人,是知假买假,故不应当赔偿其损失。

本案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退还原告货款21000元,驳回了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要求被告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赔偿210000元。

本案经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二审中争议的较低为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是否应当支付上诉人(一审原告)十倍赔偿。

首先,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被上诉人出售给上诉人的MT酒经该商品的生产公司鉴定系假冒产品,双方对该鉴定结果和鉴定过程均无异议。在上诉人已提供证据证明被上诉人销售涉案假MT酒的情况下,被上诉人做为销售者应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其所销售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被上诉人未能提供相应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按照十倍赔偿依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其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即使上诉人韩某知假买假,被上诉人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上诉人的上诉主张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最终,二审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上诉人退还上诉货款21000元,并赔偿上诉人损失210000元。

【案例评析】

通过本案,可以分析出以下几点内容,供读者参考:

一、虽然二审法院保护了上诉人的请求,但是,在实践中,我们不鼓励普通人知假买假的维权方式。因为,普通的消费者在甄别假食品时,是很难分辨出差别之处,特别是本案的涉及的MT酒,属于高档的消费品,假冒商品高仿度极高,如果无法准确判断真假在细节上的差别,那么抱着十倍赔偿的目的而购买,是要承担巨大的经济风险,因此,不鼓励这种方式去维权。

二、如果是出于消费目的买到了假酒或者假冒的食品,此时,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去维权,一是要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依法采取执法行为对销售者进行调查和处罚;二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货款和按照十倍赔偿损失。但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有一个必经程序是对涉案商品进行真假鉴定,确定了购买的食品确实是假冒食品的话,销售者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三、做为食品销售者,应当做好食品进货的查验制度,做好进货登记,包括涉及该批次的食品生产厂家、地点、出厂日期、保质期以及上级供货商的主体信息等要素,能够做到倒查制度。同时,备好购货凭证和钱款支付凭证,防备法律风险的发生。

如果销售者对进货查验制度无法形成完备的档案管理体系,无法准确把握相关的法律文件登记内容,可以通过聘请律师提供专项的法律服务,由专业律师帮助销售者建立完备的进货查验制度和法律文件体系列表,做好风控基础工作,将法律风险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进而降低或者避免承担法律责任,对销售者而言是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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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郑毅
  • 执业律所:
    广东墨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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